2025年7月11日《检察日报》第02版:检察新闻
保外就医情形已消失,督促收监!
杨健鸿 徐素娴
明明手术后病情早已好转,却迟迟未入监服刑。日前,经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检察院依法监督,罪犯邓某被依法收监执行。
今年2月,五华区检察院在开展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监督时发现,邓某因犯组织卖淫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于2021年5月13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因其患有结肠癌等疾病,被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依法在其居住地五华区接受社区矫正。
邓某的病情资料显示,2019年至2021年间,邓某在云南省某三甲医院接受治疗并进行了肿瘤切除手术,手术后未服用抗癌药物,也未进行化疗。接受社区矫正的四年间,邓某每三个月的病情复诊记录为“乙状结肠癌等综合治疗术后,建议定期复查”。
只是定期复查,是否表明邓某的病情已经好转?为了核实邓某的病情,检察官督促社区矫正机构重新组织对邓某进行病情复诊。
今年3月,社区矫正机构提供了邓某最新的病情复诊材料,材料未显示邓某的身体存在异常情况,检察官立即前往邓某就诊的医院调查核实。医生指出,邓某身体里的肿瘤已于2021年全部切除,手术后恢复较好,未发现有其他异常情况。
随后,检察官将调查材料、邓某的病历等材料交由昆明市检察院检察技术部门进行技术性证据审查,经审查认定,邓某现有疾病达不到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
今年4月,检察官结合昆明市检察院的鉴定意见及相关证据材料,认为邓某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已经消失,且刑期未满,应当依法收监执行,遂向社区矫正机构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依法监督社区矫正机构及时向法院提请对邓某收监执行,并对辖区其他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的病情进行复查。今年5月,法院作出收监执行裁定,邓某现已被送至监狱服刑。
今年6月,社区矫正机构在辖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病情复查专项行动。截至目前,五华区检察院和社区矫正机构已对两名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病情复查情况开展研判会商,并建立了协作机制,明确必要时通过技术手段加强对病情诊断意见等关键证据的真实性审查,防止“纸面服刑”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