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西双版纳州检察院组织召开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研讨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盟、民建、九三学社、农工党等民主党派人士,州生态环境局、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利局、州林草局等行政机关代表参会,共商生态环境保护大计。

近年来,西双版纳州检察机关以“雨林检察”为公益诉讼核心品牌,以检察公益诉讼大练兵活动为抓手精准发力,用法治力量守护北纬21°的雨林秘境,累计督促修复林地1.2万余亩,补植林木10万余株,增殖放流土著鱼苗24万余尾,追回生态损害赔偿金234.56万元;清理河道323.5公里、水源地垃圾137.17吨,整治黑臭水体、违规排污点位380余处;紧盯亚洲象、野生兰花、北豚尾猴、毛紫薇、古茶树等珍稀物种栖息地开展矩阵式监督,打造“4万余株野生兰花回归雨林”标杆案例,入选2026年最高法依法保护生物多样性典型案例,秉持“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办案理念,不断打造高质效案例,共2起案例入选最高检、最高法典型案例,6起案例入选省级典型案例。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厚植中国式现代化绿色底色,全方位守护北纬21°热带雨林生态本底,让边疆安宁与生态青绿相得益彰,书写了公益保护的边疆检察答卷。
“建议检察机关可以关注制作、贩卖昆虫标本等新型破坏生态行为。”
“建议大力推广碳汇、替代性修复等新兴生态修复模式,助力绿色低碳转型与生态价值实现。”
“要加大对版纳青梅、亚洲象、望天树等珍稀物种的司法保护,强化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之间的协调联动。“
“加强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引导,推动老百姓知法懂法守法,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
“希望检察机关关注自然资源领域执法案件中执行难的问题。”
与会代表结合自身职责,围绕即将实施的《生态环境法典》、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等建言献策。
西双版纳作为国家重要的热带雨林生态功能区和西南边境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好生态环境是重中之重。检察机关将主动对标《生态环境法典》新要求,牢固树立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理念,坚决守牢生态安全底线,深化协同联动,推动相关单位在监督中协作,在协作中治理,形成守护生态公共利益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