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腾冲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盗窃案
刘某某盗窃彩票店刮刮彩后兑奖
法院经审理
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案情回顾
刘某某因购买刮刮彩票损失较多,遂产生盗窃彩票“扳本”的念头。2025年4月14日,刘某某到韩某某经营的彩票店盗走一包面值600元的刮刮彩体育彩票。随后刘某某将盗来的彩票刮开,并到其他彩票店兑奖1310元用于个人消费。韩某某发现彩票被盗后报案至腾冲市公安局。
该案由腾冲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刘某某涉嫌盗窃罪移送至腾冲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审查认为,刮刮彩彩票系不记名的有价票证。盗窃此类票证,不论能否即时兑现,均应按票面数额及盗窃时应得的奖金等可得收益一并计算盗窃数额。该案中,刘某某盗窃的彩票票面数额为600元,兑奖金额1310元,盗窃金额共计191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检察官充分释法说理,刘某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法律适用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指控意见,作出上述判决。
盗窃彩票,盗窃数额包含票面金额和中奖金额。盗窃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应当按票面数额和盗窃时应得的孳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计算盗窃数额。刮刮乐属于即开型彩票,“可得收益”具有确定性,因此计算被盗窃的彩票价值时以“票面金额+中奖金额”计入。
刮刮彩作为彩票的一种,深受公众青睐。购彩者固然怀有中奖心愿,但需认清彩票并非赌博手段或赚钱捷径。幻想通过“零成本”盗窃彩票实现“暴富梦”,不仅触犯法律,且盗窃后中奖金额越大,面临的刑罚也越重。
检察官提醒
勿存侥幸,盗窃必受惩处。无论是贵重财物,还是彩票、购物卡等凭证,只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窃取行为,达到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都将构成盗窃罪。
彩票店经营者应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安装监控设备,尽量避免店铺无人值守。彩民购买彩票后应妥善保管,如有条件可拍照留存并标注个人信息。一旦发生丢失或被盗,应及时向警方及彩票管理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