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永仁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部分村组存在沼气池安全隐患:沼气池裸露在外,进出料口无遮盖或防护盖破损,甚至用木板、铁锅、石棉瓦、锅盖、竹箩筐、包装袋、车轮胎等替代物遮盖;有的池口周边无围栏、无安全标识。这些问题极易导致人畜坠池,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发现上述问题后,检察官深入全县7个乡镇、20余个村组开展现场调研,查找问题根源,面对面听取群众和村组意见。2025年2月,永仁县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沼气池安全隐患。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坚决扛起“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责任,立即在全县范围部署整治工作。经排查,全县共有农村户用沼气池10830口。
针对沼气设施使用现状,相关部门通过深入研究,建立问题清单,分类采取安全整治措施,最终形成“八步管控法”,经过两个多月努力,完成了排查整治任务。
八步管控法
正常使用勤维护:对396口正常使用的沼气池,加强管理维护,督促指导农户维护池体,加固盖板,及时更换老化管件、灶具等设施,严防安全事故。
功能改造严封闭:对9056口已改为厕所化粪池或水窖的沼气池,督促农户加装规范安全盖板,严防人畜坠落。
闲置池体强监管:对1220口闲置沼气池,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明确安全责任人,加强巡查监管,适时评估维护;达到报废标准的,及时建议填埋拆除。
报废设施必拆除:对158口评估报废的废旧沼气池,督促农户自行填埋或拆除,彻底消除隐患。
露天设施设屏障:对位于村庄活动场所周边、村间道路旁等重点区域的“露天”沼气池,指导督促农户设置围挡和安全警示标识。截至目前,累计设置围挡及标识4576处。
清掏报备方入池:严格管理易发事故的粪污清掏工作。制定《农户沼气池粪污清掏报备制度》,清掏必须在村小组派人监管下进行,严禁个人随意入池,引导使用抽污泵等机械抽排,严防窒息事故。
安全教育全覆盖:县乡村三级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放材料、群众会、村广播、村组QQ群等方式,普及沼气安全常识,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引导自觉排查整治隐患,群策群力抓安全。
严督实导抓落实:建立县检察院参与的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信息通报共享机制。强化检察监督职能,适时开展“回头看”;县农业农村局加强问题通报,确保工作实效。
永仁县农村沼气池安全整治工作始终贯穿分类施策、闭环管理要求,通过“排查-处置-防护-监管-教育”五步流程,实现沼气设施“在用规范、停用安全、废用清零”的管理目标。
永仁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协同相关部门抓好跟踪问效,切实维护农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幸福永仁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