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他拉建材,还垫了钱,现在他却不认账……”唐某某攥着发皱的单据走进禄丰市检察院,他本以运输货物为业,后因意外致残无收入来源,禄丰市检察院通过支持起诉为其追回被拖欠三年之久的运输费及垫付的材料款。
案情回顾
2022年3月,唐某某经熟人介绍到普某建设的养牛场运输砖和砂石料,至2022年5月帮普某垫付了建筑材料费、运费合计39385元。经唐某某多次讨要,普某向其支付了19600元,剩余钱款在多次催要下,普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未支付。2024年,唐某某在耕作中腿部受重伤,致肢体残疾(三级),行动不便失去收入来源,生活陷入困境,遂到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
2025年3月,禄丰市检察院受理申请后,鉴于唐某某肢体残疾行动不便、诉讼能力较弱的情况,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调取运输单据、付款记录等证据查明案情后,及时督促普某支付剩余欠款。因普某一直在外地做工,检察官多次通过电话耐心细致向其释法说理。经多次沟通协调,普某先后三次向唐某某转账付款,截至6月16日,所欠款项已全部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