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楚雄市检察院充分发挥
“检调对接”机制优势
成功调解一起因“看不惯”
引发纠纷致轻伤的刑事案件
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案发当日凌晨,李某开车送朋友回家至小区门口,两人因琐事发生争吵。此时,处于醉酒状态的被害人王某因看不惯李某辱骂女性的行为,与其发生争执,李某随后驾车离开。半小时后,李某带着朋友崔某、沈某等人返回现场。双方矛盾迅速激化,从言语冲突升级为肢体冲突,混乱中王某头部受伤。经鉴定,王某伤情为轻伤一级。案发后,李某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并主动支付了王某的医药费3万余元。
案件移送至楚雄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迅速启动“检调对接+N”办案模式,联合多方力量,积极搭建沟通平台。承办检察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及家属深入沟通,了解诉求,释法说理,积极促进和解。
经过检察官的不懈努力,犯罪嫌疑人李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被害人王某也表示愿意和解。最终,双方签订和解协议:除先前已支付的医药费3万余元外,李某再一次性赔偿王某12万元。王某及其家属对李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并出具了刑事谅解书,检察机关对李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调对接+N”模式是楚雄市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通过整合检察职能与人民调解力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审查起诉阶段,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自该模式实施以来,楚雄市检察院已成功调解多起轻微刑事案件,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